
一、下列部位應采取防煙措施
《建筑防火通用規(guī)范》GB55037-2022
【8.2.1】下列部位應采取防煙措施:
1 封閉樓梯間;
2 防煙樓梯間及其前室;
3 消防電梯的前室或合用前室;
4 避難層、避難間;
5 避難走道的前室,地鐵工程中的避難走道。
二、下列部位的防煙措施只能采用機械加壓送風系統(tǒng),不能自然通風
1《消防設施通用規(guī)范》GB55036-2022
【11.2.1】下列建筑的防煙樓梯間及其前室、消防電梯的前室和合用前室應設置機械加壓送風系統(tǒng):
1 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;
2 建筑高度大于50m的公共建筑;
3 建筑高度大于50m的工業(yè)建筑。
2《建筑防煙排煙系統(tǒng)技術(shù)標準》GB51251-2017
【3.1.3】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50m的公共建筑、工業(yè)建筑和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100m的住宅建筑,其防煙樓梯間、獨立前室、共用前室、合用前室(除共用前室與消防電梯前室合用外)及消防電梯前室應采用自然通風系統(tǒng);當不能設置自然通風系統(tǒng)時,應采用機械加壓送風系統(tǒng)。
【3.1.9】避難走道應在其前室及避難走道分別設置機械加壓送風系統(tǒng),但下列情況可僅在前室設置機械加壓送風系統(tǒng):
1 避難走道一端設置安全出口,且總長度小于30m;
2 避難走道兩端設置安全出口,且總長度小于60m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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